近年来,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,农村地区土地资源日益紧张,农房市场也逐渐活跃起来,一些城镇居民为了追求田园生活,纷纷将目光投向农村,试图购买农房,针对这一现象,国家农业农村部和自然资源部联合发文,明确表示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,旨在维护农村土地权益,保障农村土地的合理利用。
一、两部门联合发文,明确不允许城镇居民购买农房

国家农业农村部和自然资源部联合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明确指出:“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,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出让、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用途。”
《通知》强调,农村土地资源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,必须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、耕地红线不突破、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,严格保护农村土地权益,城镇居民购买农房,不仅违反了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,还可能导致农村土地资源过度集中,加剧农村土地紧张状况,损害农民利益。
1、维护农村土地权益,农村土地资源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,不允许城镇居民购买农房,有利于保障农村土地权益,防止农村土地资源过度集中,确保农村土地的合理利用。
2、保障农民利益,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,不允许城镇居民购买农房,有利于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,防止农民利益受损。
3、优化农村产业结构,不允许城镇居民购买农房,有利于优化农村产业结构,促进农村经济发展,提高农民收入。
4、防止农村土地资源过度开发,城镇居民购买农房,可能导致农村土地资源过度开发,破坏农村生态环境,影响农村可持续发展。
1、加强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管理,严格落实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审批制度,加强对农村土地的监管,确保农村土地的合理利用。
2、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,通过调整农村土地使用政策,引导农村土地资源向优势产业、优势项目集中,提高农村土地资源利用效率。

3、强化农村土地保护,加大农村土地保护力度,严厉打击违法占用、破坏农村土地资源的行为,确保农村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。
4、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,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,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,保障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合法权益。
不允许城镇居民购买农房,是维护农村土地权益、保障农民利益、优化农村产业结构的重要举措,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土地管理政策,加强农村土地管理,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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